第七十三卷-k8凯发旗舰

高堂隆病重,口授上书说:“曾子曾经说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卧床病重,有增无减,常常恐怕猝然去世,款款忠心不能昭然于世,我的一片赤诚,愿陛下稍稍垂阅深思!我观察夏、商、周三代占有天下时,圣贤的君王前后相承,历经数百年,天下每一尺土地都归他所有,每一个子民都是他的臣属。可是,夏桀、商纣之辈,放纵私心,极尽私欲,皇天震怒,国家化为废墟。纣被斩首县悬挂在白旗之上,桀被放逐到鸣条山,天子尊位,被商汤、周武居有。难道夏桀、商纣与普通人不同?他们也都是圣明君王的后裔。黄初年间,上天预示警告,异类之鸟,在燕巢中抚育长大,嘴、爪、胸部都是红色,这是魏室的特大怪事,应该防备飞扬跋扈的大臣在宫墙之内发难。可以选拔亲王,让他们在自己封国之内建立军队,亲自统率,象棋子一样,分布全国,镇抚皇家的疆土,辅翼弘扬皇室。皇天不特别亲近谁,只辅佑有德的圣君。百姓赞咏德政,则享国年数自然长久;下面怨声载道,上天就会另外选授新的贤能。由此看来,天下乃是全体民众的天下,而不单是陛下的天下了。“明帝亲手写下诏书,深切慰劳高堂隆。不久,高堂隆去世。

陈寿评曰:高堂隆学业修明,志存匡君,因变陈戒,发于恳诚,发于恳诚,忠矣哉!及至必改正朔,俾魏祖虞,所谓意过其通者欤!

陈寿评曰:高堂隆学业昌明,立志辅助君王,在天变灾异发生时提出劝诫警告,发自诚恳之心,堪称是忠臣啊!及至他一定要改变历法,让魏国以虞舜为祖先,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意念超过了通博吧!

[16]帝深疾浮华之士,诏吏部尚收卢毓曰:“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毓对曰:“名不足以致异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后有名,非所当疾也。愚臣既不足以识异人,又主者正以循名按常为职,但当有以验其后耳。古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今考绩之法废,而以毁誉相进退,故真伪浑杂,虚实相蒙。”帝纳其言。诏散骑常侍刘邵作考课法。邵作《都官考课法》七十二条,又作《说略》一篇,诏下百官议。

[16]明帝对华而不实的士人深恶痛绝,下诏给吏部尚书卢毓说:“选拔举荐人才时,不要唯名是取,名声如同地上的画饼,只能看不能吃。”卢毓说:“凭名声选拔,不足以得到奇异的人才,但可以得到一般的人才;一般的人敬畏教化、仰慕善行,然后才会出名,不应当痛恶这样的人。我既不能够识别奇异的人才,而主事官吏的责任又是根据名次按常规任命官职,只有从以后的实际中检验了。古代以上奏陈事考察言谈,用实际工作考察能力。如今考绩的办法已经废驰,只是凭借赞誉或毁谤的舆论决定晋升和罢免,所以真假混杂,虚实难辨。”明帝接受了他的建议,颁布诏书让散骑常侍刘邵制定考课法。刘邵制定《都官考课法》七十二条,又作《说略》一篇,下诏让百官讨论。

司隶校尉崔林曰:“按《周官》考课,其文备矣。自康王以下,遂以陵夷,此即考课之法存乎其人也。及汉之季,其失岂在乎佐史之职不密哉!方今军旅或猥或卒,增减无常,固难一矣。且万目不张,举其纲,众毛不整,振其领,皋陶仕虞,伊尹臣殷,不仁者远。若大臣能任其职,式是百辟,则孰敢不肃,乌要考课!”

司隶校尉崔林说:“《周官》考课之法,条例已十分完备了。从周康王以后,就逐渐废驰,这就说明考课之法能否保持完全看人的掌握。到汉代末年,失误岂止在于佐吏的职责不详密!如今军队或聚或散,减增无常,本来就很难统一标准。况且万目不张,就要拉住它的纲绳;裘毛不整,就要抖动它的衣领。皋陶在虞舜的手下做事,伊尹在商王朝供职,邪恶的人自会远离。如果大臣们能尽到他的职责,成为百官效法的榜样,那么谁敢不恭恭敬敬地尽职尽责,难道在于考核吗?”

黄门侍郎杜恕曰:“明试以功,三载考绩,诚帝王之盛制也。然历六代而考绩之法不著,关七圣而课试之文不垂,臣诚以为其法可粗依,其详难备举故也。语曰:”世有乱人而无乱法‘,若使法可专任,则唐、虞可不须稷、契之佐,殷、周无贵伊、吕之辅矣。今奏考功者,陈周、汉之云为,缀京房之本旨,可谓明考课之要矣。于以崇揖让之风,兴济济之治,臣以为未尽善也。其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后察举,试辟公府,为亲民长吏,转以功次补郡守者,或就增秩赐爵,此最考课之急务也。臣以为便当显其身,用其言,使具为课州郡之法,法具施行,立必信之赏,施必行之罚。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古之三公,坐而论道;内职大臣,纳言被阙,无善不纪,无过不瘵。且天下至大,万机至众,诚非一明所能遍照;故君为元首,臣作股肱,明其一体相须而成也。是以古人称廊庙之材,非一木之支,帝王之业,非一士之略。由是言之,焉有大臣守职办课可以致雍熙者哉!诚使容身保位,无放退之辜,而尽节在公,抱见疑之势,公义不修而私议成俗,虽仲尼为课,犹不能尽一才,又况于世俗之人乎!“

黄门侍郎杜恕说:“公开考核官员的能力,三年进行一次考绩,确实是帝王最完善的制度。然而经过六个朝代,考绩办法没有明著于世,经过七位圣人,考核条例也没能流传下来,我的确认为这是由于考核的原则可以粗略地依据,详细规定很难一一列举的缘故。俗语说:”世上有恶人,没有恶法。‘如果法制是万能的,那么唐尧、虞舜可以不必需要后稷、子契的辅佐,商朝、周朝也不会以伊尹、吕尚的辅助为可贵了。而今主张考绩的人,陈述了周朝、汉朝的所说所为,辍叙了汉代京房考功课吏的本义,可以说是使考课的要旨更加显明了。盼望用这种办法崇尚谦恭推让的世风,振兴美好的治绩,我认为还不是尽善尽美。打算让州、郡举行任官考试,必须经由四科,都有实际成效,然后保举,经官府考试征用,任不地方官吏,根据功绩补升为郡守,或者增加禄秩,赐予爵位,这最是考核官吏的当务之急。我认为被任职的官员应当使他们的身分显贵,采用他们的建议,命他们都分别制定州郡官吏考核办法,切实施行,确立可信的必赏制度、可行的必罚制度。至于三公九卿及内职大臣,也应当都就他们的职务进行考核。古代的三公,坐在君王身旁讨论治国大道,内职大臣,时时弥补君王的疏忽和错误,再小的善行也要记载,再小的过失也要纠举。况且天下如此之大,大事如此之多,绝非一盏明灯就能照亮每个角落,所以君王好比是头脑,大臣好比是四肢,必须明白同属一体、互相依赖才能成事的道理。所以古人说廊庙所以需的木材,绝非一根木头就能支撑,帝王的宏大事业,绝非只靠一个臣僚的谋略。由此看来,怎么可能只靠大臣守职尽责办理课试,就可以使天下太平和乐呢?如果容身保位没有被放逐罢官之罪,而为国尽节,也处在被怀疑的形势中,公道没有树立起来,私下议论却成为风气,这样即使是孔子来主持考核,恐怕也不能发挥一点点才能,何况世俗的普通人呢?“

司空掾北地傅嘏曰:“夫建官均职,清理民物,所以立本也。循名责实,纠励成规,所以治末也。本纲未举而造制末程,国略不崇而考课是先,惧不足以料贤愚之分,精幽明之理也。”议久之不决,事竟不行。

司空掾北地人傅嘏说:“设置官吏分担职责,管理百姓,是治国的根本。依照官职考察官员的实际工作,依照规章进行督促检查,是治国的细微末节。大纲不举而抓细小之事,不重视国家大政方针,而以制定考课之法为先,恐怕不足以区分贤能和愚昧,显示出明暗之理。”于是,久议不决,此事竟没有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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