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大义今释》4.22章 素食的理由-k8凯发旗舰

《楞伽大义今释》4.22章素食的理由

【《楞伽经》原文】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

彼诸菩萨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与葱饮食为云何

惟愿无上尊哀愍为演说愚夫所贪着臭秽无名称

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诸过不食为福善

惟愿为我说食不食罪福

大慧菩萨说偈问已,复白佛言:惟愿世尊,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令彼众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净明了,疾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无上菩提。恶邪论法,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著,尚有遮法,不听食肉。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大慧白佛: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略说。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尝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驴螺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及谭婆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着故,不应食肉。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多恶梦故,不应食肉。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令饮食无节量故,不应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常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娑,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奉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网,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

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令食子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曾悉为亲属鄙秽不净杂不净所生长闻气悉恐怖

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蒜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

亦常离麻油及诸穿孔床以彼诸细虫于中极恐怖

饮食生放逸放逸生诸觉从觉生贪欲是故不应食

由食生贪欲贪令心迷醉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

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

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

彼诸修行者由是悉远离十方佛世尊一切咸呵责

展转更相食死堕虎狼类臭秽可厌恶所生常愚痴

多生旃陀罗猎师谭婆种或生陀夷尼及诸食肉性

罗刹猫狸等遍于是中生缚象与大云央掘利魔罗

及此楞伽经我悉制断肉诸佛及菩萨声闻所呵责

食已无惭愧生生常痴冥先说见闻疑已断一切肉

妄想不觉知故生食肉处如彼贪欲过障碍圣解脱

酒肉葱韭蒜悉为圣道障未来世众生于肉愚痴说

言此净无罪佛听我等食食如服药想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厌离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说常厌离

虎狼诸恶兽恒可同游止若食诸血肉众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无慈慧永背正解脱

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

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

【南怀瑾老师解读】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佛说:“为什么学大乘菩萨道的人不吃酒肉和葱韭蒜等等?希望佛再告诉我们这些问题,及其中的罪福作用。”

佛回答说:“有很多因缘,不应该吃肉,我现在简略地为你说些。

“⑴因为一切众生,从本以来,自性同体,而且都会辗转互为因缘,彼此做过六亲(注四十八)眷属。所以基于亲亲同体的观念,就不应该吃肉。

“⑵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互相杂卖,所以不应吃肉。

“⑶肉类都从吞食不洁净的气味而生长的,所以不应吃肉。

“⑷其余众生,闻到肉食者的气味,都生恐怖心,例如屠户与猎者,狗见到了,都生出憎恶恐怖心,群起而吠之,所以不应吃肉。

“⑸又肉食使修行的人,不能生起慈悲心,所以不应吃肉。

“⑹凡夫愚痴所嗜,以臭秽不净,当做甘香,此中无善可言,所以不应吃肉。

“⑺使你学一切咒术,不能成功,所以不应吃肉。

“⑻因此而喜欢杀生,看见了动物形状,便生起贪瞋意识,贪欲不舍,所以不应吃肉。

“⑼食肉的人,是被诸天人所舍弃的,所以不应吃肉。

“⑽食肉的人,口气很臭,所以不应吃肉。

“⑾食肉的人,会多做恶梦,所以不应食肉。

“⑿食肉的人,如果在山林之中,虎狼都会闻到他的肉香,所以不应吃肉。

“⒀肉食会使你对于饮食没有节制,所以不应吃肉。

“⒁使修行的人,没有厌离之心,所以不应吃肉。

“⒂我曾说过,我们对于所有饮食,都作为是自食子女的肉着想,但是为了疗饥,所以便作为服药着想,所以不应吃肉。总之,听信可以食肉的话,是绝无是处的。

“大慧啊!过去有一位国王,名叫师子奴,因为贪吃种种肉类,渐渐地至于吃食人肉,弄得众叛亲离,臣民谋反,最后至于国亡禄绝。吃肉的人,有这许多过患,所以不应吃肉。

“再者,凡一切杀生的人,其目的还是为了钱财,所以才去做杀生屠贩的事。那些愚痴的食肉者,自己虽然不亲自去杀生,却用钱来做网,使为了钱财的人,肯去捕捉一切动物。那些杀生的人们,便用财物,乃至用种种手段,如以钩网等东西,来捕取空中水陆等处种种众生,用不同的杀害方法,来达到屠贩求利的目的。但你要知道,世界上绝没有不教以食肉,不贪求食肉,不希望食肉,生而便有食鱼食肉的人。由于这些道理,所以不应食肉。

“我有时候,为了地理环境,与其他原因,制立遮戒(注四十九),允许比丘们可以食五净肉(注五十),或说除了象、马、龙、蛇、人、鬼、猕猴、猪、狗、牛等十种以外,其余的肉是可以吃的。但那是为了时间地区等等原因的不得已的说法。现在于此经中,却绝对地断除食肉,不论何种肉类,任何时间,都不可以吃它,除了疗病等不得已的原因以外,方便开遮,其余的便一切应断。佛法修行的究竟处,甚至可断一切饮食,何况食鱼食肉呢!所以佛绝不叫人食肉。因为佛是以大悲心为前提的,应该视一切众生,犹如独子,所以不令人们自食子肉。”

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篇偈语说:

曾悉为亲属鄙秽不净杂不净所生长闻气悉恐怖

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蒜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

亦常离麻油及诸穿孔床以彼诸细虫于中极恐怖

饮食生放逸放逸生诸觉从觉生贪欲是故不应食

由食生贪欲贪令心迷醉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

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

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因有是故不应食

彼诸修行者由是悉远离十方佛世尊一切咸呵责

展转更相食死堕虎狼类臭秽可厌恶所生常愚痴

多生旃陀罗猎师谭婆种或生陀夷尼及诸食肉性

罗刹猫狸等遍于是中生缚象与大云央掘利魔罗

及此楞伽经我悉制断肉诸佛及菩萨声闻所呵责

食已无惭愧生生常痴冥先说见闻疑已断一切肉

妄想不觉知故生食肉处如彼贪欲过障碍圣解脱

酒肉葱韭蒜悉为圣道障未来世众生于肉愚痴说

言此净无罪佛听我等食食如服药想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厌离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说常厌离

虎狼诸恶兽恒可同游止若食诸血肉众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无慈慧永背正解脱

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

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

(这个偈语的道理,意义已由平易的文词字句中,明白地说了,而且大要已如上文所讲,所以不须再加译述。)

(注四十八)六亲:父母妻子兄弟也。

(注四十九)遮戒:佛所遮止之事也。

(注五十)五净肉:一、我眼不见其杀者。二、不闻为我杀者。三、无为我而杀之疑者。四、诸鸟兽命尽自死者。五、鸟残,鹰鹫等食他鸟兽所余之肉也。旃陀罗:以屠杀为业者;谭婆种:食狗肉者

(注五十一)央倔利魔罗:佛陀在世时,住于舍卫城者。信奉杀人为得涅槃,乃至欲杀其母。佛怜悯之,为说正法,即改过而入佛门,后得罗汉果。有央掘魔罗经,说佛济度央掘魔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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