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大义今释》4.02章 证得如来和身心内外的关系-k8凯发旗舰
《楞伽大义今释》4.02章证得如来和身心内外的关系
【南怀瑾老师解读】
这时,大慧大士又请佛为他解说正等正觉之法,使他和其余的大乘菩萨们,善于了解如来自性,自觉觉他。
于是他问:“如来证得正觉,是有所为?或无为呢?是果?或是因呢?有自相?或是所见之相呢?是说?或所说呢?是觉?或是所觉呢?而且这些问题,是异?或是同呢?”
佛回答说:“如来应供等正觉,和你所说的这些问题,迥不相涉,既非事相的果,也不是因,为什么呢?因为你这些问题,都是有语病的。
“假使如来是事相的果,这个果,设使是被创造的,那么有作就有坏,也是无常的。设使无常就是如来的事相之果,那么,一切的事,也应该就是如来。倘使如此,我与诸佛如来,就不必去追求这个了。假使不是被创造的,就根本无所得,只是一个方便假说而已,只是一个绝对的空,正和兔子有角,石女生儿的假设相同,根本就不可能有此事的。假使是无事相之果,而且也无因,那就是非有或非无了。
“倘是如此,则出于相对的四句,所谓四句便是世间的言论。如果是超于四句以外的,那就不堕于四句之中,不堕在四句中,才是智者所追求的,你先须了解,一切如来的涵义,便是如此,智慧通达的人,便应当知之。
“大慧啊!如我所说的,一切法无我。无我的涵义,便是打破我执。一切法都是各有自己的性质,例如牛便是牛,马便是马,牛没有马性,马没有牛性,但并不是说它们没有自己的性质,牛和马只是在这两个动物上,加以命名,牛和马的名词本身,决不是牛和马自身的物性。其实呢!名词的表示和事实,既不是绝对的有,也不是绝对的无,它又并不是没有肯定的自性的。
“大慧啊!由此可知,诸法不是没有自相,也不是有自相,但这却不是尚未达到无我境界的愚痴凡夫们所能知的,因为他们有妄想。同样的,所谓一切法本空、无生、无自性的道理,也应当用这个观点来了解。
“至于所说的如来呢?也是如此,如来与身心的五阴界是相异的,也是相同的。如果如来是和五阴相同,那便是无常了;因身心五阴,是念念无常的。如果如来是和五阴相异,那也只是方便假设而空说罢了。那么,究竟如来和五阴是异是同呢?应该说是有异又不异,犹如牛的两只角一样,因同是一只牛头上的角,总是相似的,所以是不异的。但是尽管是同一牛,两只角却有长短等不同差别,所以又是有异的。一切法也是和牛角一样,有长短色相的不同。大慧啊!如来证得正觉,它和身心的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的关系,也是如此,是非异非不异的。
“同样的,如来和解脱,也是非异、非不异的,因此,如来又别名为解脱者。如果如来不是解脱者,那就有色相所形成,而色相的形成,却是无常的。如果如来是解脱者,那修行所得之相。就应无能证和所证的分别了。可是修行者的见地,确于其间见到差别之相,所以说,如来和解脱,是非异非不异的。
“同理可以了知,智慧和妄想,也是非异非不异的,何以如此呢?因为智慧和妄想,都是非常、非无常。非作、非所作。非有为、非无为。非觉、非所觉。非相、非所相。非阴、非异阴。非说、非所说。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的。
“因为是非一、非异、非俱、非不俱,所以是离一切量的,但离一切量,就无言说。无言说,就无生。无生,就无灭。无灭,就寂灭。寂灭,就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就无事无因。无事无因,就无攀缘。无攀缘,就超过一切虚妄。超过一切虚妄,就是如来。如来就是正等正觉,所以便名为佛陀。
“大慧啊!证得无上正等正觉的佛陀者,是永离一切根和量的境界的。
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篇偈语说:
悉离诸根量。无事亦无因。已离觉所觉。亦离相所相。
阴缘等正觉。一异莫能见。
(这是说:如来正觉,是远离一切根尘境界,此中既无事亦无因,远离能觉和所觉,远离能见和所见。以及一切缘起和五阴等作用,在如来正觉中,既不是一,也不是多。)
若无有见者。云何而分别。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
非阴非在阴。亦非有余杂。亦非有诸性。如彼妄想见。
当知亦非无。此法法亦尔。
(这是说:但是,也不能认为如来正觉,是没有能见和所见的。如果是没有能见和所见,那如何又能善于分别一切法呢?总之,一切空、无相、无作,并非如凡夫妄想所推测的,有一真性可见,可是却也不是什么都没有的无,只是本来法尔如此,原是不增不减的。)
以有故有无。以无故有有。若无不应受。若有不应想。
(这是说:法尔本来如此,而生起万有的相和用。可是因为有,有复还无。因为无,无又生起万有的相和作用。如果是绝对的无,无就不可能领受一切的相和用。如果是真实的有,有就本来有在。不应该凭借妄想才能知道相和用。)
或于我非我。言说量留连。沈溺于二边。自坏坏世间。
(这是说:凡夫们不能亲证我和无我的道理,只是听闻言说,便妄加推测。须知执著无我,却又落于一边。凡夫们不执著于我,便执著无我,总在二边相对之中,不仅使自己沉迷沦溺,而且也破坏了世间和出世间的正法。)
解脱一切过。正观察我通。是名为正观。不毁大导师。
(这是说:远离这些知见的过错,观察我法,自能得到通达,这样才名为正观,否则就是毁谤世间大导师的佛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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