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法参同-k8凯发旗舰
或有问于予曰:印篆几何,而容变也。曰:太极无极,又为几何,而阴,而阳,而阖,而辟,而消,而长,而盈,而虚,无穷穷矣,穷无穷矣。伏羲创画,仓颉构书,亦既悟矣,亦既备矣,予何容心哉。
五要纯
变而不纯,如八音迭起而无调,五色错布而无章,未足快耳,已厌听矣,未足愉目,已厌观矣。然则为印者,宗秦即秦,宗汉即汉,其篆刻体制,融成一家,不可谓楂、梨、桔、柚,皆可于口, 乃杂然前陈,有乱家数。《妙明子》有言:狐裘补以狐,不可续以羔;缁衣补以缁,不可续以缟。言不相宜也,相宜则无不纯矣。
六要动
纯而不动,则枯木死灰,有形无神矣。故刻画虽定,而运笔挥刀,流利活泼,俨有生气,若能与人相笑傲,而人不倦于应接,乃见精神。
七要健
动而不健,则软弱之体,舞蹈未胜,须以遒劲运蹁跹,得大娘之武力而后可,毋曰健也,特求其绳直而已。
八要古
健而不古,则方正整齐,圭角毕露。又须敛锷藏锋,俾苍然得古人致。
九要化
古而不化或属矫揉。须是浑浑融融,泯夫笔迹,并泯夫刀迹。若鲜肤至润,秀色可餐,昭然于心目,而相卒不可睹,斯为化也。
十要神
化而未神,犹可仿佛摹拟,必其玄妙莫测,幻如云龙,捉摸不定,恍如水月,斯进于技而神与俱也。岂直一印信之为物哉?将宝玩不与易矣。
三儿曰:有十要,便有十害;无十害,则无十要矣。或曰,何谓也?曰,参苓非补药乎?惟无待于补尔。
章法类
乐竟之谓章,文采之谓章,是章法者,言其全印灿然也。凡在印内字,便要浑如一家人,共派同流,相亲相助,无方圆之不合,有行列之可观,神到处,但得其元精而已,即擅场者,不能自为主张,知此,而后可以语章法。
情意
字面有正、有侧、有俯、有仰。惟正面,则左右皆可照应,若侧面,则向左者背右矣,向右者背左矣。窃以为字之相集于一印,即如人之相聚于一堂,居左者须令顾右,居右者须令顾左,居中者须令左右相顾,至于居上者,亦须令俯下,居下者,亦须令仰上,是谓有情。得其情,则生气勃勃;失其情,则徒得委形而已。虽居间字有定体,不能如说,也须明得此理,庶知设法安顿,但能见得有意,亦为少愈。或问字是死的,如何能用情意?笑答曰:人却是活的。
势态
有威可畏之谓势,有仪可象之谓态。威可畏,则弱不敌强矣;仪可象,则村不敌俏矣。然俏不在做作,而在雅观;强不在猖狂,而在雄踞,明者当自得之。
边栏
印有边栏,犹家之有垣墙,所以合好覆恶也。然亦有门户自在,无借垣墙者,顾其可合、可覆何如尔。朱文虚起,非栏无所附着。若白文,犹有红地相依,则相字势,外有曲折周回,自相约束者,不更用栏。他如窥见室家,出头露面,此则不可无栏。假于无栏者,篆刻已无不当,乃印纸上,犹有不悦目处,便是少栏,当用刀口取涂,试加栏于纸,与前无栏者较胜,即须逼边微留一线,重刻,或边有余地可加,则加之。其栏之用刀,最忌深阔,比字之分数宜减。亦有有栏不悦目者,又将印栏去涂署纸,亦较观之,宜有宜无,相形自别。倘不宜栏,亦须逼边落墨,各求古意。若玉印似又不拘,铜印亦有不拘者,但看用何等家数,酌而裁之。其栏有狭、有阔、有单、有双,亦当相势用之。如一印而阴阳两文,则朱文字有半栏矣。其于阔与双者,欲见古意,须于四厌或四角少刓少栏。朱文,即烂铜者,亦止烂文,必不至于烂栏,或有烂栏,必不尽烂。
朱文镌栏,故为阔者。无论他栏或阔或狭,分数宜较字画减去少许。盖印纸时,四旁虚纸必昂起,即栏外余涂,亦惹纸上,不无栏肥于字矣。故用印取涂时,亦须拭去四旁余涂,方可印纸。
格眼
格眼有竖分界者,有横分界者,有横竖\"十\"字分界者,有横竖多为分界者,有横竖不用分界者。然不用分界者,又有不分之分在,盖不分以画,分以地也。古印虽有长短阔狭,伸缩相让者,亦相字势取巧尔,终是不必若急就章,歪斜尖跨,则已出格不拘。
空地
白文中分\"十\"字红地,不可去字太阔,当视字画之疏密少减方好看,盖字有笔画相萦旋,其空地易为红故尔。即如 字,中截两段,其截处,亦须较画少密,方见相联,此论字形方正体势则然,若字形参差者,毋执此例。
朱文列派,字之上头齐整,则露地少,下脚参差,则露地多,如此者,须是上头离边较下脚离边更远少许,方得相称,若左右侵让,其离边远近则均之矣。
王右军书法云:\"分间布白,均其体势。\"褚遂良云:\"字里金生,行间玉润。\"以为行款中间,所空素地亦有法度。疏不至远,密不至近,如织锦之法,花地相间,须要得宜尔。
凡印文中,有字自然空缺不可映带者,即听之,古印尝有。
诸印下亦有空而宜悬之者,不可妄意伸开,与加曲屈,以求填满。若能写得道理出,自不见其空矣。
米芾《海岳名言》云:石曼卿作佛号,都无回互转折之势,小字展令大,大字促令小,是颠教颜真卿谬论。盖字自有大小相称,且如写\"太一之殿\",作四窠分,岂可将\"一\"字肥满一窠,以对\"殿\"字乎?盖自有相称,不展促也。某尝书\"天慶之觀\",\"天\"、\"之\"字,皆四笔,\"慶\"、\"觀\"字多画,在下,各随其相称写之,挂起, 气势自带过,皆如大小一般。又云,书至隶,与大篆古法大坏矣,篆籀各随字形大小,故知百物之状,活动圆备,各各自足,隶乃始有展促之势,而三代法亡矣。
姜尧章《续书谱》云:字之长短、大小、斜正、疏密,天然不齐,孰能一之?如\"東\"字之长,\"西\"字之短,\"口\"字之小,\"體\"字之大,\"朋\"字之斜,\"黨\"字之正,\"千\"字之疏,\"萬\"字之密。画多者宜瘦,画少者宜肥,魏、晋书法之高,良由各尽字之真态,不以私意参之尔。
疆理
疆者,外之大界。如边栏、如格眼是也。理者,内之小条理,谓一字有一字之定画,一画有一画之定位,界限自在。不可谓格眼既分,而字画可妄为疏密,使相侵让也,是有疆无理矣。
纵衡
纵之谓经,衡之谓纬。如织锦者,花为花,叶为叶,显晦参差,而经纬自是不紊,殆分矣,而犹能合也。盖巧发因心,千变万化,而成一片段者,当共一杼轴,必不自生彼此,乖戾方圆。
回文
回文印,独双名用之,多自右而左,复回右也。亦有自左而右,复回左者。若单名印及杂印,俱宜顺写,无用回文,恐致疑误。亦有双名不用回文者,亦有单名用回文者,总要相字分派,散花成锦,始得章法。
阴阳文
如四字印,有三白一朱者,有三朱一白者,有二白二朱者,皆汉以后之制。大都字遇笔画少者,可用朱文间之。即名印之字朱文可见,亦有不拘者,相字体势尔。其朱与白,有左右两列分者,有上下两截分者,有斜角两对分者。其上下分者,朱文又当用一隔以辨前后,若在一边,则不必矣。
印有朱白相间,卒至朱文亦似白者。此盖欲其配匹停匀之过,故人认空地亦作字画也。亦须检点避忌。
满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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