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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四味,先取露水八斗作沸汤,分半洮汰云母再遍漉出,以露水二斗温之。纳芒硝令消置木器中。纳云母讫,经三七日出之令燥,以水渍之。粗皮令软,作袋。纳云母袋中,急系口。两人揉之,从寅至午勿住。出之,密绢筛末。余不下者,更纳袋中,揉如初,筛下,总可得五斤,以崖蜜和搅令如粥。纳薄削中,漆固口,埋舍北阴中,深六七尺,筑土令平。一百二十日出之皆成水,旦温水一合,和云母一合,向东服,日三。水寒温自任。服十日,小盒饭黄。此先除劳气风也也。二十日,腹中寒癖皆消;三十日,龋齿除者更生;四十日,不畏风寒;五十日,诸病皆愈,颜色日少。久服不已,长年神仙。

  卷第十三·辟谷

  服水第六

  论一首法七首

  论曰:夫天生五行,水德最灵。浮天以载地,高下无不至。润下为泽,升而为云,集而为雾,降而为雨,故水之为用,其利博哉。可以涤荡滓秽,可以浸润焦枯,寻之莫测其涯,望之莫睹其际,故含灵受气,非水不生;万物禀形,非水不育;大则包禀天地,细则随气方圆。圣人方之以为上善,余尝见真人有得水仙者,不睹其方,武德中龙斋此一卷服水经授余,乃披玩不舍昼夜,其书多有蠹坏,文本颇致残缺,因暇隙寻其义理,集成一篇,好道君子勤而修之,神仙可致焉。

  第一服水法:凡服水之法,先发广大心,仍救三涂大苦,普度法界含生,然后安心服之。

  经曰:服水以死为期,决得不疑,然后办一瓦杯受一升,择取四时王相甲子开除满之日,并与身本命相生之日,候天地大时无一云气,日未出时,清净沐浴服鲜净衣,烧香礼十方诸佛及一切圣贤仙人天真,乞大鸿恩,乃向东方取水以水置器中。候日出地,令水与日同时得三杯,杯各受一升,咒之三遍。向日以两手棒水当心,面向正东方并脚而立,先叩齿、鸣天鼓三通,乃以口临水上密诵咒一三五七遍极微,微用力乃细细咽之。想三咽在左厢下,三咽在右厢下,三咽处中央下。周而复始,但是服即作此法,咽水服一杯。踟蹰消息。徐徐行二十步。乃回更服一杯讫,更徐徐行四十步,乃回更饮一杯。复行八十步乃止,勿烦多饮,亦不得少也。常烧众名香至心念佛,凡有所证悟境界一切状貌不得执着,乃真事向人道说。

  此则是初起首服水法,杯用桑杯,瓦亦得。其咒曰:干元亨利正九种吾生,日月与吾并,吾复不饥复不渴,赖得水以自活。金木水火土五星之气,六甲之精,三真天仓,浊云上盈,黄父赤子,守中无倾。急急如律令。每服皆用此咒,咒细服五色水法:经曰:白黄黑水服法如前,唯有青水一法,服满三匕,日中思食,鬼神遍在身中。从人索食,当如法与之。绝中五谷,多食枣栗。诈称鬼亲附说,人慎勿信之。但当以法调和,以时及节。

  服赤水方:赤向生气所宜之方,三杯三咒,抉手心念口言诵偈曰:金木水火土五精六腑,一切识脏。欲服之时,专心注下,初服之时,如似浆气,三七日如甘露味,亦当食枣栗一升。七日食虫渐发,三尸亦盛,思美饮食,遍缘一切世间。当发善念,相续五七日,中二食枣栗,水方渐强增长,颜色怡悦,气力异常。更须加口水,当渐少,日月渐盈,肤体汗类渐渐剥落。眼目精明,亦少睡眠,心开意解,但如法慎护心。若不至诚,内连六识,外为鬼神侵绕其心,念青帝神守护水精五七日,脚弱心意不定。但当正念重加神司土父神后五脏君名,众邪杂鬼如法而去。六七日后独善解音乐,不得礼拜,省习诵养气力。勿嗔怒嫉妒,勿调气,省睡眠。

  却鬼咒法:咒曰:然摩然摩。波悉谛苏若竭状暗提。若梦若想。若聪明易解。常用此咒法去之。

  服水禁忌法:经曰:凡服水忌用铜铁器,唯用器。初起手时,忌阴云大雨大风大雾,天地不明,皆凶。

  凡服水,禁陈米、臭豉、生冷、醋滑、椒姜,一切众果悉不得食。又不得至丧孝产乳之家。五辛之气亦不得闻。一切脂腻血食菜茹,悉不得食也。

  凡服水四七日后,乍闻琴声歌啸,悉不得容受,资身悦乐,音声博戏,皆不得执,渐渐通泰,以洪大道。五色水法,皆同于此也。世间之法,音声触、五谷触、丧孝触、产妇触、射利触、善友触、恶人名闻触、恶名触,皆当谨慎之。

  服水节度法:经曰:凡服水七日中,渐止醋滑,亦渐省食。七日满,取枣栗食,经二日后,乃更服之。二七日后,食虫渐发。更食枣栗一升,三七日后思食。更服栗枣二升,四七日后,食虫思食欲死,脚弱不能行步。五七日水力渐盈,颜色更好,气力异常。六七日中能步不止,随意东西。七七日中,心解异义,耳闻异声,必不得贪,着义亦有悲欣慈旨。八七日中守仓尸。

  九七日中尸臭自然远离不乐,世间五脏诸病悉得除愈。十七日中髓脑众脉皮肤汗类一切悉愈,眼目精明,心想分别,无事不知。千日后中表内外,以五脏渐缩渐小,众毒不害,人精水神渐来附人。七年肠化为筋,髓化为骨,火不能烧,水不能漂,居在水中,与水同色,在水底与地无异。居山泽间,远视之者独如山雷。此服黄黑水法。用水法,井泉清流悉得用之。

  (雷字疑。)

  服水大例法:经曰:凡服水以死为期,必得无疑,信因信果,正真其心,闻法欢喜,不生疑惑。

  又曰:凡服水讫,男先举左足,向阳左行;女先举右足,向阴右行,男奇妇偶。

  凡服水法:立饮之,不得坐饮。欲细细而缓,不得粗粗而急。杯受一升,每一服必三杯,服辄一回,徐行三杯三回。若少兼食者,杯受一升,如是三杯。

  凡服水,上行一百三十步,中行一百二十步,下行六十步。水重难得气力,善将其宜而不失其所者,一百日水定,周年水盈,四十年气二百倍,游形自在,高原陆地与水等无差异,颜凡服水,八十以下十岁以上皆得服之。若小者当加枣栗。枣栗法,上根者从初七至四七止,中根者从初七至八七止,下根者从初七至十七乃至十七十二七止。后有中下根者,一周将补乃始休息。

  上利根之人,一服如甘露;中根之人,再服如甘露;下根之人,四服如甘露;极下根者,六服如甘露。上利根者,一服二七日;中根者,过七日乃至十日;下根者,服日再服七日。

  又有上利根者延日三倍,中利根者延日一倍,下利根者才不当日。

  又有上品人修戒定过去业强,中品人见在修业强,下品人以死为期。必得无疑,信向三宝。

  中根有三品。中上品当闻知此宝法。欲长年服大升一石二石,即得不死。中中品修习其行,比智殖业,当服此药,广行誓愿。中下品少有嫉妒,及以惰慢,亦具五盖三毒。起罪心因,国土荒乱,民众饥馑。刀兵劫起,思服此药以免。

  下根有三品。睡眠无觉想,不善音乐,亦玩博戏。又无聪惠瞪不了,须人教呵。中品人小复远人,下品人居大深山乃得服耳。

  卷第十四·退居

  论曰:人生一世,甚于过隙,役役随物,相视俱尽,不亦哀乎。就中养卫得理,必免夭横之酷。若知进而不知退,知得而不知丧,嗜欲煎其内,权位牵其外,其于过分内热之损,胡可胜言,况乎身灭覆宗之祸,不绝于世哉。念撰退居养志七篇。庶无祸败夭横之事,若延年长生则存乎《别录》。高人君子,宜审思之。

  卷第十四·退居

  择地第一

  山林深远,固是佳境,独往则多阻,数人则喧杂。必在人野相近,心远地偏,背山临水,气候高爽,土地良沃,泉水清美,如此得十亩平坦处便可构居。若有人功可至二十亩,更不得广。广则营为关心,或似产业,尤为烦也。若得左右映带岗阜形胜最为上地。地势好,亦居者安,非他望也。

  卷第十四·退居

  缔创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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