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之竹头木屑(清)佚名 -k8凯发旗舰
仆曰:“外间剃发一次,亦须四十文,今为大人剃发,乃才二十文,殊不满所望,
已垫付数十文使去矣。”公怒曰:“吾家中剃发,才须十二文,今与二十文,已
大过,汝乃更私增之乎?嗣后吾不须彼矣。”盖公夫人亦能供待诏之役,不假他
人手也。后二李均被言官劾去。或曰:“李公嘉乐官江苏时,有县绅某公将入都,
群谋赆之。公独曰:“某公京朝官,吾辈何宜如是?”事遂已。后某公至津,一
日忽出银票一纸凡千金,遍觅其取银之肆不得,托人询之,人视之,乃不著名之
小银号也。人问所从来,曰:“李某所赠也。”人始知李虽阳却,阴实赠之,且
厚于他人云。时以俭闻者,又有卫公荣光。其抚浙时,早食惟油条三数枚,庖人
入内,悉须搜检,不准夹带鱼肉。一日公生日,僚属毕贺,公延至花厅,亟令庖
人治具,诸人咸谓当大有所饷。已而仆人捧两大木盘出,则累累者悉油条也。
◎曹州知府
浙东某太守署大名府时,尝捕盗至边境,其地距山东之曹州府境,才数十里。
时曹州知府某公,甚有干名,某太守因欲往谒之。甫至署门,见左右各列站笼四
架,睹其枷人颈处,油腻厚殆寸许,盖必站死人百数,始有此状,太守心为战凛。
入大门则两旁刀枪森列,威严可畏。延坐花厅,见案累累,颇怪此公见客处,何
处亦堆置公事。久之主人始出,坐始定,便瞠目视曰:“某今乃欲反。”盖斥某
相也。太守愕然,答曰:“安有是?且亦安能?”某哂曰:“汝汉人护汉人,况
为属员,安肯言其实?”太守知不可与论,乃亟誉其勤能以乱之,且曰:“君客
座尚理公事,足见贤劳。”某曰:“此皆盗案须杀人者,非盗案则不在此。”太
守曰:“然则君办盗案若干?”某曰:“殊不多,凡归案办者,才杀千余人。”
太守讶问曰:“岂尚有不归案者乎?”某曰:“盗多,得辄杀之,何暇悉上闻?”
太守又问其数,某曰:“亦几不过七千余人耳。”时某公到任才二年,太守怪曰:
“计时安得办如许?”某曰:“吾治此类事,皆有简法,不必尽烦刽子手也。”
太守叩其法,曰:“除站笼死外,余则以四人仰置一条凳上,翻出其腹,以数人
分猝其头足。又一人持枣木棍,方上而圆下,其末锐,力洞其腹。洞四人讫,辄
充去。又举棍易洞他凳之人,顷刻数十人易易也。”太守闻之身颤悸,不复得语,
遂兴辞出,太守今为候补道,某则已为巡抚矣。
◎记法越之役
法越之役,首尾数年。事定,粤中报销乃至二千五百万,当时闻者咸为骇诧。
近闻此款,粤中用者不过七百万,而张孝达制军借洋款三百万,及曾忠襄继用之
款,咸在其内。余则有代部借五百万,又续借二百万。而南之岑、唐,广西之
唐、苏,台湾之刘,各军之饷。咸取给于是。还款则代部借者,仍由部拨还,而
粤东又岁筹得闱姓四十四万两四成报效(粤中官绅向收番摊,陋规不可裁革,令
以四充公,六成报效)。约四十万两,某款约三十万两,官售盐(盐仓剩盐,官
为售之)约十余万两,截至光绪二十年止,约得千余万两。又罚黄江厘厂书吏三
十万,罚海关收税家人十余万,有是蓄聚,故接任者亦无怨恨之词。又时在龙州
筑炮台十五座,琼州等处筑炮台数座,继其事者,以惜费故,凡琼州等处炮台,
悉皆停罢。已订购之大炮,及另购之枪弹,悉移解于北洋云。
又时事亟,时粤东尝派员解军火至台,其人惮于渡海,私叩策于督署某君,
某君教以方照轩军门营业台湾甚多,宜与交欢。某如其言,乃如油头与方军门交
往甚至。方军门喜,乃加派其侄解运,悉由商船分运渡海。其枪弹悉用货箱装盛
至岸,则用木筏渡登,前后运船十数,无一被搜获者。又海关家人某恃权横恣,
制军闻之怒,手批命署中委员方便擒至署。委员得手批甚以为忧,往叩某君,某
君曰:“此易易,但须汝不得钱耳。”委员惶恐言不敢。某君又云:“汝果不须
钱,此事何难办?”某乃托人致某饮之桃李园,坐定,则所约督辕亲兵已至,某
乃出手札示之,某曰:“汝何弄我?”曰:“此奉制台札不得已耳。”乃拘至署。
监督某亟托巡抚将军皆不肯为言,乃使人致意制军曰:“某之罪不及死,盍罚之?”
乃罚十万释之去。
◎纪文太守轶事
文微时曾娶一有夫之妇为妾,得志后,妾死。乃自撰《绛云小传》,极称其
妾之慧秀贤淑,工书善画,所纪琐事甚多。其开宗明义谓妾自言,虽侍前夫年余,
并未破瓜云。
文性极俭,在河南太守任中,衣衫褴褛。每晨醒,即于枕上呼童买蒸馍馍一
个,送至衾中,大嚼。文早起盥面,必敷胭脂水,否则不能见客,盖面上有烟灰
之色故也。
拳匪起时,文烟瘾日增。及闻两宫西狩,则终日卧床吸鸦片,榜其房门曰:
“此处停灵,闲人免进。”
文不用家丁,伺候皆亲兵,不准呼大人,只准呼二爷。文见上官,皆不请安,
惟见荣中堂则请安。
◎皖省四参案
州县四参案,定例綦严。自捐例开后,实任州县,大率预捐加级,以备抵销。
皖省州县瘠苦,近年相率不预捐加级,忽忽十有余年。忽一日有部文咨皖抚,请
其照例查参。皖抚得咨始大惊,若依例案,则落职降官者,不知凡几。及托人商
诸部吏,吏曰“可于此后,每年纳一千四百金于我辈,则此事当永蠲除。但于每
岁终咨部,言皖省命盗各案,应得处分之官,因久未举办,查检甚难,容明年即
查清咨部”云云。缘堂司等官事繁,必不暇查究及此,但以此塞责可矣。其须千
四百金者,则以吏等因此须备办文书,不免花纸墨费也。皖抚不得已,从其言。
故皖省州县,自此得免四参处分,岁须凑资赂部吏矣。
◎耆英
耆英为两广总督,用度奢汰。每吸鼻烟,辄以手握一把擦鼻端,狼藉遍地,
皆上品鼻烟也。其侍者不忍,或随时拾贮之。后其家贫甚,姑取拾贮之鼻烟售诸
肆,得数百金。
◎倭文端
初派学生出洋,及入同文馆学习,曾文正谓应多派举贡生监,倭文端谓,举
贡生监,岂可使学习此等事?卒如倭议。又定税则,文端谓烟酒琐碎之物,朝廷
何屑科税,遂定烟酒食物不税之例。又条约定每年六部九卿堂官,分诣各国公使
贺年,惟倭文端及祁子和侍郎,未尝一投刺云。
◎剑术
合肥李制军瀚章抚湖北时,一日为太夫人作寿,宾乐甚盛。忽一人便衣至,
年可四十许,言欲登堂祝寿,阍者拒之。其人汹汹欲入,为制军所闻,乃命召入。
入即长揖曰:“君识我乎?”制军思之久,不能省记。其人即曰:“君亦记君家
后园树林被削之事乎?”制军愕然,亟改容加礼,称为神仙,请入座与宴。宾众
咸莫测所以,争前问故。制军愕然曰:“斯真大异事,余童时,与诸弟读书塾中。
一日散塾后,与诸弟嬉门前,见有一人,似自他方至者,方蹲而大便。旁有小包
袱,又一小纸裹,中似无物,而号然若猪尿泡者。余等觉其怪,遽与诸弟取纸
裹开视之,其人遽呼不可。已而见吾诸人已取纸裹,亟提裤前欲夺回,则纸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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