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要略述义-k8凯发旗舰

  按此上四条。如云治其气冲。而承以冲气即低之类。其文上下相应。特此条自为起端。故程氏。尤氏。以为别证。

  然其治仍守上方。则知亦接上来矣。面热如醉者。即前段所谓面翕热也。其初胃热未长。故不敢为意。今蓄饮未散。而胃热增剧。故加大黄以利之。徐氏所谓。虽有姜辛之热。各自为功。而无妨者。实得其理矣。(千金方衍义。引赵氏。

  今二注本无考。)

  又按以上六条。皆设法备变者也。盖病有证候错杂。或陆续变替。乃不可不就其所急。而为之处疗者。是此诸条之所以设。而使人知圆机之妙者已。唯所叙诸证。未必一人兼备。亦未必非一人兼备。且所处之药。皆着其功。如更发他证者。是不必药之所致。要不过假此数端。以示为治之次第也。其初则时气触动。而其次则下焦水逆。次则肺饮复动。

  次则中焦饮遏。次则水气外溢。于是水饮之情状。纤悉无遗。而加以兼虚挟热。

  可谓密矣。

  先渴后呕。为水停心下。

  〔徐〕饮有久暂不同。此云先渴后呕。渴必多饮。从无呕证。而忽于渴后见之。其为水饮无疑矣。故曰。此属饮家。

  临时伤饮也。〔鉴〕水停心下。中焦部也。中焦属胃。故不止病悸短气。而亦病呕也。病悸短气者。是水停胃外。

  从膈下而上干于胸也。病呕者。是水停胃内。从胃中而上越于口也。

  〔余述〕许学士称。平生病膈中停饮。觉酒止从左边下。漉漉有声。胁痛。饮食殊减。十数日必呕数升酸苦水。后揣度之。已成癖囊。如潦水之有科曰。不盈科不行。水盈科而行也。清者可行。浊者依然。盖下无路以决之也。是以积之五六日。必呕而去。稍宽数日复作。脾。土也。恶湿。而水则流湿。莫若燥脾以胜湿。崇土以填科曰。则病当去矣。于是悉屏诸药。一味服苍术。三月而疾除。云云。愚以为许氏所患。即支饮中一证。其所辨说。殊为精核。盖如苓桂术甘汤。泽泻汤。小半夏。及加茯苓汤。茯苓饮等证。皆是支饮之自脾土失权而致者。

  即所谓癖囊也。癖囊之名。今世多唱之者。而少知其实为支饮者。又莫识支饮之证。得许氏之言。而其理更明者。

  故愚今表而论之。(癖囊。本作囊。出千金痰饮中。)

  卷中

  消渴小便利淋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小便利。徐。沈。周。尤。朱。作小便不利。宜从。)

  寸口脉浮而迟。

  按巢源。以此条。收之虚劳候中。可以确金鉴说矣。

  趺阳脉浮而数。

  证治要诀曰。中消消脾。脾气热燥。饮食倍常。皆消为小便。

  男子消渴。小便反多。

  〔余述〕按本篇之叙真消渴。仅此二证。即消中与下消也。古今录验。虽分为三。其实亦不过脾肾二脏之病已。渴之为候。必自胃热。而上焦之热。必止咽燥。所谓口燥不渴者。皆为膈有热。而胃无热者言。然则仲景不及上消者。其意殆可见也。迄至宋金诸哲。以三消配之三焦。(卫生家宝。简易方。直指方。保命集等。是也。)近日和田泰纯。尝疑其说。不能无理。但内经有肺消膈消之名。而厥阴病。既有消渴。盖为胃津竭乏。遂及胸膛者。乃不得言必无上消证。不敢臆定。以俟识者。

  渴欲饮水不止者。

  〔沈〕此亦非真消渴也。

  按尤氏曰。热渴饮水。水入不能消其热。而反为热所消。故渴不止。文蛤味咸性寒。寒能除热。咸能润下。用以折炎上之势。而除热渴之疾也。此亦一说。姑存之。小便不利者。有水气。

  按朱氏以为上焦有热。下焦有寒。因渴而小便不利。误矣。此证之渴。即下焦蓄水。而升腾之气液失常之所致。栝蒌根。不啻生津液。亦能行水气。观柴胡桂枝干姜汤。(此方治饮结。说见伤寒论述义。)及牡蛎泽泻散。而可见也。此方用治小便闭。宜用肾气丸。而其人厌泥恋者甚验。危氏得效方。附子散。治小便不通。两尺脉俱沉微。乃阴虚故也。

  用绵附子。泽泻。各一两。灯心七茎。水煎服。亦此意也。

  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

  按此条。既出阳明篇中。则犹是。似非真消渴。然以为中消证治。亦所无妨。

  猪苓汤方猪苓(去皮)茯苓阿胶滑石泽泻(各一两)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内胶烊消。温服七合。日三服。(按此方。辑义偶脱。今照原本录补。)

  卷中

  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

  论七首脉证五条方九首(按此数目。并有讹。当考。)

  师曰。病有风水。有皮水。(脉经。其腹如鼓下。注曰。如鼓。一作如故不满。痈脓。辑义误写作痈肿。诸本皆作脓字。)

  按风水。亦外证肿。其不言者。盖系省文(医通。以为脱文。似非。)金鉴。以从上肿从下肿。辨风水皮水。恐失拘执。(辑义。。程读为跗。程。当作鉴。)又皮水。其腹如鼓云云。宜从巢源。及脉经注。改正为顺。正水。征以水热穴论。水胀篇。则此证亦必腹满。今不言者。亦系省文。金鉴言胸满自喘者。非是。要之风水皮水。以表邪有无为辨。正水石水。以喘不喘为别。其他证候。皆宜类推也。(医通引经。是大奇论。水热穴论。评热病论。阴阳别论。然错综颠倒。颇加改易。学人宜考原文。)

  又按内经之风水。为肾虚招风。以为水气。遂变正水者。仲景之风水。指邪水专郁于表者而言。其证稍异。又正水。

  盖水肿之正证。水热穴论曰。故水病。下为肿大腹。上为喘呼不得卧者。标本俱病。故肺为喘呼。肾为水肿。肺为逆不得卧。分为相输俱受者。水气之所留也。水胀篇曰。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其颈脉动。时咳。阴股间寒。足胫。腹乃大。其水已成矣。以手按其腹。随手而起。如裹水之状。此其候也。俱是正水之谓耳。鸡峰普济方曰。病肿者。皮肤紧急肿满。无文没指。若目下微肿。如卧蚕之状。及足胫皆肿。小便不利。其人喘急。脉沉大而疾。

  此由脾肾虚弱。肾虚水不能蓄。水气扬溢。脾胃虚则不能制水。水气流散于经络。

  经络水病。故能肿满。谓之正水。此说甚核。足以相征矣。至石水。则考之巢源。其水沉凝不行。亦不上泛。殆近水鼓者也。鸡峰方。又以为腹胀如鼓。按之坚硬。腹中时痛。谓之石水。绕脐坚硬。腹不痛者。谓之鼓气。是以痛不痛为别。恐非确论。又有治石水。用防己椒目葶苈大黄丸治验。文繁不录。宜阅。(巢源。又有毛水候。亦是皮水。又有大腹水肿候。亦即正水。并宜相参。又三因。皮水。据巢源。处以五皮散。)

  脉浮而洪。浮则为风。(相击。徐。沈。朱。作相系。非。恶风以下八字。圣济总录引。作恶风者为风水。)

  按此条。风强气强二证。是客。风气相击证。是主。宜分别看。汗出乃愈。专属风水而言。不统前二证。赵氏曰。

  风者。外感之风也。气者。营卫之气也。所谓气强者。卫因热则怫郁。停而不行。气水同类。气停则水生。所聚之液血。

  皆化水也。程氏曰。气者。水气也。形盛于外。为气强。内经曰。津液充郭。其魄独居。即气强之意也。魏氏曰。气者水气。即湿邪也。湿邪挟风邪。作热于表也。尤氏曰。风。天之气。气。人之气。是皆失其和者也。风气相搏。风强则气从风。而侵淫肌体。故为瘾。气强则风从气。而鼓涌水液。故为水。风气并强。两相搏击。而水液从之。则为风水。

  汗之则风去而水行。故曰汗出乃愈。尤注与金鉴相发。最为稳贴。(身痒。多属表虚。特桂麻各半汤证。以不得小汗出身痒。即是表郁。岂此条之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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