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k8凯发旗舰
既问决知已 随彼所乐情
施者应受之 此皆无有过
假令唯一尼 受请向他舍
行初留一座 为拟苾刍来
苾刍应此座 求寂亦宜居
不解愿伽他 苾刍尼为作
若无执事人 随缘诣村落
获利应须寄 得人方遣持
上明诸杂缘 多是生存事
下论身死后 焚葬事须知
苾刍身既死 告众鸣健稚
须唤舆尸人 柴薪用僧物
香花幡鼓乐 送至焚尸林
亲识及门徒 愍念相随去
善亲应可烧 薪火须丰足
助以旃檀等 随有灌酥油
身疮若有虫 埋时勿令损
或安于露地 草叶覆其身
一一身躯内 八万种虫居
随身共死生 虽烧亦无过
应持上下衣 覆尸令好密
自余衣钵等 准法可应分
烧时随处坐 略诵无常经
三启用心听 各须生厌离
诸行尽无常 缘生法皆灭
刹那不暂住 如露被风惊
遍观诸世间 无有长存者
咸趣无常海 共被死波漂
四大坚性等 此不可迁移
生者必无常 死王威力大
无常不简择 善恶戒多闻
一种皆归死 不论凡与圣
诸佛及缘觉 声闻弟子众
尚舍无常身 何况诸凡夫
如斯法诵已 方说特崎拏
还归洗手足 制底行旋绕
或可连身洗 更复着余衣
去时持故衣 勿损鲜花服
诸行无常等 牟尼之所说
行思归寺中 当息悭贪想
所有诸衣物 应随阿笈摩
佛子共平分 作法如常制
揵稚诵三启 礼制底行筹
及为羯磨时 五时皆得分
不应众未聚 辄共分亡物
上座及行终 应行其两分
作斯定记已 然后共分财
设后客人来 不应与其分
我死方持与 悭心作此言
准斯无决情 死后宜归众
决情无吝意 生存现付与
随心施别人 此等成依法
俗死多悕望 出家不合然
如为顾恋心 是日增生死
若苾刍身死 自他财杂乱
宜应将钵等 置在于僧前
观知是亡物 即应如法分
所有诸宝等 准教而处分
苾刍身若死 还合苾刍分
当时无苾刍 尼众应分取
苾刍尼若死 苾刍尼合得
如其尼若无 苾刍应作主
俗舍苾刍死 无僧由俗人
宜可与先来 俱来与求者
两人俱并乞 斯应与二人
或随施主情 与者宜当受
或时近多寺 此家苾刍亡
随其头所指 合得亡衣钵
苾刍负他债 忽尔卒身亡
应须细问知 众用亡衣与
若是知事人 为众取他物
应将众物与 还债善筹量
凡是知事人 向他边取物
宜应告上座 保券可分明
送死幡衣等 持来施苾刍
受取理无伤 令其福增长
若彼情生悔 还来索此衣
苾刍应尽还 勿令忧火迫
被举共好人 同居随一死
亡衣好人得 举者不应分
若无持戒人 被举有人死
虽举未蒙解 宜应共分物
既有明书券 出物与他人
为众若身亡 众应依契索
合入众与众 制底亦皆然
堪王送与王 仍除刀箭等
应用此等物 作刀子及针
余并现前分 本物非分限
若人宣一颂 依佛所说经
由法语得财 此物宜应受
牟尼有二法 教及证应知
教是阿笈摩 施法应请分
安居若过半 便有舍戒人
此际苾刍亡 应与其人分
造佛窣睹波 苏迷卢等量
四畔基牢固 乃至安宝瓶
轮一二三四 如次果应知
凡夫具德人 瓦头为制底
若作佛制底 轮盖无定数
过千妙高量 获福乃无边
独觉麟喻佛 不过十三槃
于彼相轮头 宝瓶不合置
制底中安佛 两边二弟子
余圣次为行 诸凡应在外
次明看病事 更互可应为
药直若贫无 僧物宜当与
若病人来乞 洗钵盛净水
应诵佛伽他 三遍存心咒
苾刍为受药 持将与病人
如其授者无 自取亦听服
不应就病人 教化取衣钵
假令虽舍施 大众不应分
施者及受者 教化者情贪
三俱非净心 此不应受用
病者若乐欲 供养于佛僧
应用好衣等 守持粗恶服
若彼贫无物 教化可应为
随情施少多 令其信增长
乃至一盘花 或可持瓶水
应随病人语 供养使心欢
若于己财物 悭心苦难舍
宜应用心劝 令彼供三尊
或可瞻病人 为舍衣钵等
令其睹供养 引生檀施心
若于资具内 有爱着须舍
当于戒德人 随情施衣钵
苾刍虽持戒 爱钵至身死
还生自钵中 受恶毒蛇报
若患痔漏等 勿使不信人
造次辄行医 割除令苦恼
如其疗痔病 药咒可应治
无医为处方 不以爪甲截
若无看病人 无弟子及药
大众咸供给 药乃出僧伽
必是孤独类 全无供侍人
合众并应看 或可为番次
若患疥癞病 勿污僧床褥
宜将厚衣替 咸用己私财
檐厅及门屋 大小便舍中
不应看病人 可居安隐处
造寺主身死 被禁或他行
于斯住五年 虽贫不应弃
更可于五年 与近寺同利
别为长净事 守护不令亏
看守满十年 若心不乐住
宜将卧具等 移安近寺中
宜应好闭门 随情向余处
苾刍如乐住 任意可应居
他寺所寄物 他索即应还
必若有余缘 受用诚无过
施主有先心 施此非余处
回将与他寺 宜应强夺来
若着僧衣服 及自上价衣
不应浣染等 福增无损故
若于雨雪时 不应安露地
无宜着此服 入不净室中
若其过初夜 卧具不应分
必知长久停 宵中亦应给
应随老次第 与床并坐枮
当留一所房 与客苾刍住
纵在阿兰若 随老乐应分
地树及丛林 准次皆分给
设居于静林 亦须留客处
为护其衣钵 异此遂招愆
若在于迮处 肘地应分卧
瓶水及齿木 药杂器皆分
有意欲他行 戾须净扫拭
如其故令坏 恶作罪侵身
正值分房际 不嘱便外出
更令依次行 虽啼不应与
卧具及饮食 小者共平分
花果等亦然 大师法恒尔
若彼身重病 不乐出本房
乃至未差来 放免其分次
若见僧房外 卧具露地安
应可持令入 老病令人举
见大众卧具 被火烧水漂
护身当救持 不应为造次
先须出己财 次出于僧法
后当持佛物 是次第应知
先须请容许 次可相时宜
方于三藏中 随情问疑处
凡为教授者 随行住坐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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